《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條例(草案)》日前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次會議審議。這是繼應急管理部組建,公安消防部隊、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后,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的一個新動作。
國務院應急管理部正職為“總監”
草案顯示,將在--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中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。消防救援銜是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、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的稱號和標志,也是--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。
草案規定,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干部、專業技術干部、消防員分別設置。消防救援人員按照職務等級,分別編制消防救援銜。
管理指揮干部的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共十一級,-高為“總監”,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正職為“總監”。其下分別為副總監、助理總監、指揮長、指揮員等。
專業技術干部的消防救援銜設2等共8級,消防員的消防救援銜設3等共8級。
草案還規定,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主管消防救援銜工作??偙O、副總監、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,由國務院*批準授予;其他銜級按照相應權限批準授予。消防救援銜一般根據職務等級調整情況或者工作年限逐級晉升。
將做好現役制與職業制的銜接過渡
對于草案的情況,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、副部長黃明受國務院委托,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說明。
黃明說,就消防救援銜制度進行立法,將有利于做好與部隊原有職務銜級的有序銜接,確保隊伍平穩過渡。按照部署,公安消防部隊、武警森林部隊須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轉制任務。
同時,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,將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--隊,承擔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、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。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,有利于區分人員等級和身份,確保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。
此外,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,也有利于增強消防救援隊伍的責任感、榮譽感和使命感,確保隊伍戰斗力。